吏(lì )
清代陈昌治刻本【说文解字】吏
【卷一】【一部】【吏】
治人者也。从一从史,史亦聲。力置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【吏】之治人,心主於一,故从一。”文五 重一
吏 —— 说文解字白话版
【吏】,管治百姓的人。字形采用[一、史]会义,[史]同时也是声旁。
清代段玉裁【說文解字注】
治人者也。治與【吏】同在第一部。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。从一。从史。此亦㑹意也。天下曰从一大。此不曰从一史者。【吏】必以一爲體。以史爲用。一與史二事。故異其詞也。史者,記事者也。史亦聲。凡言亦聲者,㑹意兼形聲也。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。有兼六書之二者。力置切。一部。
吏